《牛津通识读本:叔本华》<自私与怜悯>一节讲到:
如果每个人的心理结构中都有一部分怜悯的成分,那余下的还有什么?叔本华的全部解答如下:
人的三种基本的伦理动机——自私、恶意和怜悯在每个人身上以不同的、大相径庭的比例存在。动机将根据这些比例作用于人并导致其行为。(《论道德的基础》,192)
自私是“巨大”而“自然的”:
每个个体,在一个浩瀚无垠的世界中渺小得几乎为零,却让自己成为世界的中心,把自己的生存与福祉置于高于一切的优先位置。事实上,从自然的角度看,他准备为此牺牲一切;为了让他自己这沧海一粟活得稍长一点点,他愿意毁灭世界。这种倾向就是自私,它对于自然中的一切事物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。(《作》第一卷,332)
自私如此高高地“凌驾于世界之上”(《论道德的基础》,132),以至于如果没有国家机器所代表的法律的制约,则个人将会卷入一场所有人之间的战争(《论道德的基础》,133)。这一切意味着以他人福祉为动机的行为应该不仅少之又少,而且因其与我们的天性相左而不可能。叔本华不得不承认怜悯是伦理学的一个不解之谜。他唯一能说的就是怜悯是一种原始的反自私的特征,它作为纯粹的事实存在于我们身上。但怜悯何以能“居住于人性之中”(《论道德的基础》,149)却是一个深深的谜,因为人是对生命意志的天然自私的表达。
那么我来解释一下,人何以会有怜悯之心?有个成语叫,兔死狐悲,物伤其类,并不是说真的兔子死了狐狸会悲伤,它的意思是比喻因同伴或同类的死亡而悲伤。人有怜悯之心,是因为他在同类身上看到有可能降落到自己身上的遭遇,他的想象力让他把自己代入到别人所遭遇的情境中,从而遭受精神上的痛苦,这种精神痛苦就导致怜悯心的产生,因他人的苦难而悲伤。这就像我们欣赏电影或文艺作品时,会把自己代入到某个角色中,与其同悲共喜,我们说这是因为我们有共情的能力,或者说代入他人角色的能力。这种能力的前提是人具有想象力。所以,人所怜悯的其实是想象中的自己。
读《牛津通识读本:叔本华》<自私与怜悯>一节有感